为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和《关于开展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人社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工作,现对2024年度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4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市人社局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6323008。
附件:2024年度张家港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能力和诚信评估结果公示
张家港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