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南政请〔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四干河,南至海丰路,西至学园路西侧河道,北至南丰大道,规划面积32.59公顷。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通过规划调整,引导该区域开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