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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0233/2023-00097
市政府文件
建设规划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07-13
2023-07-13
张政复〔2023〕72号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张政复〔2023〕72号

南丰镇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报批〈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南政请〔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调整范围为东至四干河,南至海丰路,西至学园路西侧河道,北至南丰大道,规划面积32.59公顷。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张家港市南丰镇西部新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是指导该区域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规划,确保通过规划调整,引导该区域开发建设更加科学合理。

此复。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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