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程监理综合改革,规范监理执业行为,压实监理质量控制和安全环保管理责任,现将2024上半年度监理项目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5月30日开始。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保税区项目除外)。
三、检查内容
监理机构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监管的若干意见》(苏住建建〔2019〕4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现场监理行为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实名制考勤、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扬尘防治等方面监理履职情况。
四、检查要求
我局建管处将组织行业专家以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本次专项检查,各有关监理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监理单位存在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通报、约谈等违法失信惩戒,检查结果纳入第二季度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