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各市级预算单位:
现将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张家港市财政局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